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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十八反十九味,中医18反19畏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中医18反19畏是什么2,中药中十八反十九味是那些3,为什么中药十八反里有十九味药4,中药酌十八反和十九畏有哪些5,中药中十八反十九畏是哪些6,中药中的十八反十九畏是指哪些7,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中医18反19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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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18反19畏是什么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注: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中草药十八反十九味

2,中药中十八反十九味是那些

十八反歌最早见于张子和《儒门事亲》:“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逐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意思呢就是,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十九畏歌诀首见于明-刘纯《医经小学》:“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火监(火监为一个字)炙火尃(火尃一个字)莫相依。”指出共有19个相畏(反)得药物: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中草药十八反十九味

3,为什么中药十八反里有十九味药

是十八种药材,你也许看成十九畏了。
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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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药酌十八反和十九畏有哪些

“相反为害,深于相恶性”,相反的药物应用在同一剂药方里,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中医在几千年的尝试和应用过程中,总结出了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配伍禁忌,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十八反”和“十九畏”。五代后蜀时的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十八反的内容是: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之前已备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十九畏的内容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对于—— 卜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毒性明显增强:又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则毒性较大。

5,中药中十八反十九畏是哪些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歌: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不与砒霜见,狼毒最怕蜜佗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性, 丁香莫与郁金用,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肉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用药配方莫相依。 妊娠用药禁忌歌: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与蟅虫。
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
对照“十八反,十九畏” 你可以在百度百科看下各个药的生长特性等非常详细的信息 比在这上面发要好的多了
十八反是指半夏,栝楼,川贝,白蔹,白芨,反乌头,海藻,大蓟,甘隧,爰花,反甘草。各种参,细辛,芍药,反黎卢。

6,中药中的十八反十九畏是指哪些

十八反十九畏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深于相恶性”,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学过中医的人都知道:十八反: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先在 不一定 遵循了。。。比如甘草 海藻 一只一起用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狠毒最怕密伦僧; 已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滥炙熔莫相依。
谁说不能用的,就有用人参和萝卜子一起用治疗虚症的有食滞的,所谓的试验研究就是用西医解释中医,基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7,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十八反歌”源自:张子和《儒门事亲》  文: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笈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注: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  “十九畏歌”源自:刘纯《医经小学》  文: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焯莫相依。  注: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1.用药说明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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