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本科动物药学专业求考证2,山东省动物兽医卫生防疫合格证办理所要规定内容3,动物药学本科到底能不能考执业兽医师资格证谢谢急啊看你好4,我是动物医学的大三学生面临着考研想问一下考什么的研究生比5,我家小狗尿血怎么办6,兽医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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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动物药学专业求考证
卖兽药也挺好的自己当老板有什么不好呢?动物药学专业,考动物药剂师资格是完全对口名正言顺的事。考兽医那就不对口了,那需要动物临床医学专业。
2,山东省动物兽医卫生防疫合格证办理所要规定内容
你说的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吧?应当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具体步骤、条件如下: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章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第十条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第三章 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一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第十二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 (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第十三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三)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第四章 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五条 动物隔离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 (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第十六条 动物隔离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五)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第十七条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有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十九条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第五章 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 (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二十一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 (三)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 (五)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第二十二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配置机动消毒设备; (二)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三)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第二十三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建立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制度。第六章 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和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市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 (四)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 (五)有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 (七)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 第二十五条 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距离动物饲养场和养殖小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三)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相对隔离; (四)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区相对隔离; (五)交易区地面、墙面(裙)和台面防水、易清洗; (六)有消毒制度。 活禽交易市场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市场内的水禽与其他家禽还应当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间应当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应当分开,并有定期休市制度。
3,动物药学本科到底能不能考执业兽医师资格证 谢谢 急啊 看你好
卫生行政部门不会颁发中医资格证书的。医师资格证只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种。中医美容也属于临床类专业,是可以报考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报考执业医师需要毕业一年以后再临床机构试用一年合格。详细情况请见www.nmec.ogr.cn至于你们学校的中医美容专业可不可以报考,到当地卫生局去咨询一下就行了。所有有资格报考医师资格证书的学校和专业卫生局都有名单的,看看你们学校的那个专业是不是榜上有名就行了。在2010年的考生指导手册中是明确可以报考的,但2011年和2012年没再强调,是不是政策连续不太清楚,但明确限定畜牧专业和动物科学专业不能报考,至少限制报考的没提到动物药学,那我认为应该还是可以报考的,应该是2010年的那个政策可以连续的,当然要看各地审核部门在现场审核时如何掌控了,你可以先在网上报名,到现场审核时去试试(你可以把2010年的考生指导手册复印下来给审核人员看看,说说好话吧),尽力争取吧,只要审核通过就没问题了。。。个人估计应该是可以,因为这个专业和动物医学专业关系最近了,动物医和药,考试内容中最大份量的就是这两大类了
4,我是动物医学的大三学生面临着考研想问一下考什么的研究生比
遗传不是学不到什么,是现在用不到什么,市场决定了行业,也决定了专业。动物医学方面的出来考试个兽医证书比较爽,预防医学,小动物实验等都蛮好的。都可以在岗位学习进修的。动物科学的就不太了解了,可能营养学或者其它吧。推荐继续本专业的学习为佳。同为动物医学专业学生 我个人是没有参加考研的 因为兴趣不是很浓厚 但是也做过相关了解考研的话 我个人建议你还是选择与防疫 预防有关的专业近两年比较热门 而且是针对读完研出来找工作的情况 这两个相关专业相对好在社会上找 临床专业的、遗传专业的我的学长多是搞研究的 而不是在企业工作的 临床的还有留校当老师的 将来出来主要方向有这么几个养殖场(技术员 兽医 或者饲养员) 宠物医院(医师 助理医师)防疫检疫部门(比如防疫检疫站) 动医相关产品企业(这个很多 比如动药 饲料 医疗器械 等等)归纳下就是:从事研究方向,从事疾病诊疗预防方向,从事饲养养殖方向和从事相关产品研发 销售方向 其中实用性最高的还就是预防专业再有除了考研和以上几条 公务员也是一条出路 非省会城市的地方上的一些比如兽医局 防疫站之类的地方 有本地关系是相对好进的地方 稳定工作是有 但是至于人生规划发展 这就看自己了 当然也有好的 海关方面招人现在都不怎么要学动植物检疫的 而是要学动医的 当然又是防疫检疫方向的更好了 虽然招的少我也没考过试过 不过认识的人里面还是有在海关工作的 动科的相关专业 我的感觉啊 以后想从事跟养殖有关的 可以考 不然没什么意义最后我想说的是 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 我个人的建议 要找工作的话 当前这两年 这个才是重心 个人认为比考研什么的给力多了 具体情况可以详聊希望这些对你有帮助
5,我家小狗尿血怎么办
以下资料请你耐心、仔细阅读!!都是关于你所提出问题的详细答案以及我个人的一些经验!!希望对你多少应该会有一些帮助的吧!!。。。。。。。。。。。。。。。。。。。。。。。。 从出生到5、6月龄的狗很少有尿血的现象。尿血大多发生在成年犬。 原因较多,如成年雌性犬发情出血混于尿液当中造成尿血的假象。雄犬到性成熟后会有抱人腿或其他狗的动作并有可能发生外伤性出血;或有可能是生殖器的细菌感染。真正的尿血多因肾脏疾病,尿道结石、膀胱结石或泌尿系统感染,肾结石、膀胱炎、肾炎,或肿瘤及低血小板症及某些药物等原因引起。 你家狗狗有没有吃洋葱、大蒜、大葱巧克力之类的,或者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中毒也会引起尿血。 控制饮水,避免增加泌尿系统的负担。检查它的尿液,如果是尿液中有鲜血或者血凝块,或者呈混合的不透明尿液,有明显疼痛,一般是血尿。 如果尿液为红色或褐色但是均匀透明,排尿无疼痛,是血红蛋白尿或者肌红蛋白尿。 如果狗表现出明显的排尿痛苦,弓腰,是膀胱或者尿道损伤的可能性比较多,也比较好治疗。 如果不是,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治疗过程需要耐心,因为肾脏方便出问题的可能性比较高,但还是可以治疗的。当然,如果你的狗狗年龄太小,因此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想要确定必须借助一些仪器或者是导尿,最确实的方法还是要进行尿检。一般出现血尿就意味着情况可能已经比较严重,无论是细菌感染还是结石,都不是在家随便吃点消炎药就能解决得了,最好还是去宠物医院找专业人士确诊一下。请尝试到有经验的执证兽医那里进行治疗,宠物医院必须有诊疗许可证,请记得索要宠物的处方!你这典型的是长期吃咸的东西吃的~~~狗和猫咪之类的动物都不能吃咸了~咸的吃多了就会是肾脏结石,就会尿血或是尿不出来尿,如果你家狗狗就吃肉的话可以给他做无盐的,饭菜里的肉要用清水洗过之后再给他。快带你家狗狗去医院吧,估计要做手术了!因为已经很严重啦!~吃了5,6年的盐,可想而知!期望他早日康复血是粉色的话是尿道炎,多喝水加消炎针(去宠物医院打)几天就好了,要是尿不出来尿得很细都可能是膀胱结石或肾结石,这样的话危险。及时去医院吧,免得贻误了病情。 尿尿最后有血滴有可能是尿道炎或者是结石通过尿道口的时候划伤导致的。结石去医院拍个片子就能搞清楚了。您最好去医院看下,有病及时治疗,没大事也就放心了。估计数肾脏有问题,或者是吃的东西使他上火了,别总吃肉,把青菜和鸡肝和在一起让他吃,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带它去医院,让专业的大夫替他诊治,狗狗要细心照顾,生病了全家都会担心的,希望狗狗快点好!尿路感染之类的,如果没有其他症状(如小便时疼痛或小便困难表现等),可先服用氟哌酸之类的专治尿路感染的药物,不要再给狗狗吃鸡肝了(至少暂时不要吃了)。这样治疗几天后如果狗狗的症状仍未见消失,建议去医院做具体检查看有无更深层疾病的可能
6,兽医证如何办理及中国兽药典到何处买得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一、办理条件
(一)动物防疫合格证
(1)动物饲养场的办理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2)种公畜站的办理条件
1、 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 种用动物饲养区、采精区与生活区分开,有引进动物、病畜隔离场所。
3、有专职防治人员。
4、有种用动物健康证明。
5、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洁消毒设施、设备。
6、直接接触繁育动物、精液的工作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3)孵化厂的办理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孵化车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可交叉回流。
2、孵化厂与外界有隔离屏障,并保持一定距离。
3、孵化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等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4、有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5、有病雏、死雏、蛋壳、废弃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6、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7、防疫制度健全。
(4)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办理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3、设有检疫室。
4、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急宰间和患病动物隔离间。
5、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6、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和容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有清洗消毒设施。
7、有符合防疫要求的屠宰设备和屠宰工具、用具。
8、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检验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9、防疫制度健全。
(5)动物诊疗场所的办理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必须远离动物生产、屠宰、经营和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
3、有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5、防疫制度健全。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单纯从事种畜禽经营和卵孵化)
1、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2、所用种畜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一定数量。
3、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4、场地符合种畜禽生产、防疫和环保要求。
5、有相应的育种资料和记录。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
1、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
1、熟悉动物防疫、兽医管理、动物诊疗有关法律法规。
2、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兽医防治员资格证书,或取得畜牧兽医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二年以上治疗经验者或祖传兽医有五年以上临床治疗经验者。
3、具备必要的临床诊断、治疗、消毒器械等相关设备。
4、经县畜牧部门考试考核合格。
5、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6、承诺承担或履行动物防疫义务。
二、办理程序
(一)动物防疫合格证
凡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呈交书面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交一寸照片两张。
2、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后10日内对防疫条件进行现场查看,并在报告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上提出初审意见,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将所有申报材料呈交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股。
3、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股在收到申请报告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后,在10日内对动物防疫合格条件进行书面或现场审核审查,审核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发给?不合格通知书?。
4、?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一年,需更换的应于期满前30日按上述程序申请更换。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凡单纯从事种畜禽经营和卵孵化的单位和个人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条件的,可按下列程序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呈交书面报告,并附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种畜禽生产规模、数量、品种结构以及种畜禽来源,育种措施,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情况等资料,填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交一寸照片两张。
2、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后应在15日内对种畜禽生产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查看,并在报告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提出初审意见,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将所有申报材料呈交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股。
3、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股在收到申请报告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后,在15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种畜禽生产经营条件进行书面或现场评审,审核合格的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发给?不合格通知书?。
4、超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需更换的应于期满前30日按上述程序申报更换。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
凡符合兽药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呈交书面报告,并附符合兽药经营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应在15日内对其兽药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查看,并在报告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初审意见,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将所有申报材料呈报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股。
3、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股在收到申请人报告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后,在15日内对兽药经营条件进行书面审核审查,审核合格的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发给?不合格通知书?。
4、?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更换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按上述程序申报更换。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
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符合动物诊疗活动条件,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呈交书面报告,并附上诊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明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县畜牧兽医部门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动物防疫承诺书等材料,填写?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应在10日内对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报告和?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提出初审意见,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县畜牧兽医局执法股。
3、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股在收到申请报告和?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后,在10日内对动物诊疗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合格的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发给?不合格通知书?。
4、?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内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前30日申请变更登记。到期需更换的应于期满前30日按上述程序申报更换。
三、各种许可证申请表
各种许可证申请表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印制。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对不按照畜牧兽医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的,给当事人或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当当即予以登记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才能登记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乡镇畜牧兽医站呈报已受理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超期限上报材料的,县上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自行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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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现代兽药
第二部分 中兽药
第三部分 饲料添加药剂
第四部分 畜禽疾病处方
第五部分 动物药剂应用与制作新工艺
第六部分 动药科技创新机制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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