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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堂中药配伍禁忌,中药配伍禁忌概哪六个字

本文目录一览中药配伍禁忌概哪六个字2,中药的配伍禁忌3,中药配药原则配伍禁忌常见中药哪些不能随便配药方4,中药的配伍禁忌5,中药禁忌有哪些6,中药配伍有哪些禁忌即那些药不能与那些配在一起用谢谢7,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有哪些中药配伍禁忌……

本文目录一览

1,中药配伍禁忌概哪六个字

“恶、杀、畏、反”与“妊娠”的配伍禁忌。
十八反十九畏中药学配伍禁忌六个字。
十八反,十九畏
配伍禁忌六字:十八反、十九畏。

养生堂中药配伍禁忌

2,中药的配伍禁忌

有所谓的“十八反十九畏”,临床上稍微注意下就可以了,不一定拘泥于此。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养生堂中药配伍禁忌

3,中药配药原则配伍禁忌常见中药哪些不能随便配药方

这个太多了,你看看药剂学吧,然后看看《汤头歌诀》
给你看看中医中药的十八反和十九畏吧:这些药物是不能在一起用的。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十九畏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养生堂中药配伍禁忌

4,中药的配伍禁忌

一般采用十八反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另有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5,中药禁忌有哪些

中医认为,有的中药适合单用,有的不适合一起用,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中药禁忌:七情配伍,本文就是关于七情配伍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到您,请往下看:1、单行:即单味药即能发挥预期效果,不需其他药辅助的称为单行。如独参汤,只用一味人参治疗元气大脱证即效。2、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如石膏配知母可以增强清热泻火的功效。3、相使:即在性能和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使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增强黄芪补气利水的效果等。4、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故说生半夏畏生姜。5、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的毒副作用,故云生姜杀生半夏的毒。从上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6、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7、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中的若干药物。以上就是关于中药禁忌:七情配伍的介绍,相信您可以更好的通过七情配伍来更好的了解中药禁忌,建议您在服用中药的时候,一定要在中医的指导下。

6,中药配伍 有哪些禁忌即那些药不能与那些配在一起用谢谢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7,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有哪些

中药配伍禁忌: 1.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      2.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清热泻火的黄芩与攻下泻热的大黄配合时,大黄能提高黄芩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      3.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和消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4.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5.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6.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 附: 十八反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遂戟芫藻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这十八反包括32种中药的相反。如果相反药物合用,会增强或产生毒副作用,原则上应禁用。即:半夏、瓜萎(包括瓜萎皮、萎仁、天花粉)、贝母(包括浙贝母、川贝母)、白鼓、白及反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天雄、侧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党参、太子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白芍、赤芍反藜芦。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狠毒最怕密伦僧; 已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滥炙熔莫相依。 畏即相畏,指一种药物的功效或毒性、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抑制或消除。即:硫黄畏朴硝、芒硝、玄明粉;水银畏砒霜、信石、红砒、白砒;狼毒畏密陀僧;巴豆、巴豆霜畏牵牛子(黑丑、白丑);公丁香、母丁香畏郁金(黑郁金、黄郁金):牙硝、玄明粉畏三棱;川乌、草乌、附子、天雄畏犀牛角、广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官桂、桂枝畏赤石脂。这些药物在配伍使用时应慎重。
随着肿瘤化疗的普及,多药联合化疗方案的应用日趋广泛。又因癌症患者多为老年人,其它疾病的内科治疗也需要同时进行,使各药物之间配伍增多。为了便于临床应用,现将肿瘤化疗中的配伍与禁忌介绍如下。 环磷酰胺:可口服或血管内给药,溶液可以冷藏24小时,其与阿霉素伍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双缩胍类伍用可使降糖作用增加,与皮质激素伍用可使环磷酰胺代谢减慢,12小时后作用相反,使其血液浓度下降;与巴比妥类、氯丙嗪、氯喹、三碘甲状原胺酸伍用时,可增加环磷酰胺的活性和毒性及血药浓度;与别嘌呤醇伍用时,可增加骨髓的毒性;与丁二酰胆碱、箭毒、碘化物伍用时,可增加呼吸暂停和肌肉松弛的危险。因此以上各药配伍时需注意。 异环磷酰胺:可溶于等渗糖及盐水中,浓度应小于4%。常温下,溶液在6小时内稳定,冰箱内可保存24小时。与顺铂伍用时,可增强异环磷酰胺的神经毒性。 氨甲喋呤:口服、肌肉、血管内人药均可。冰箱存放,室温保存不超过24小时。该药物在体内50%与血浆蛋白结合,因此,与大多数蛋白结合类药物有竞争性结合效应,使氨甲喋呤药效增强。禁忌与非类固醇类抗炎药、水杨酸类止痛药、镇痛新、芬太尼等配伍。巴比妥类抗惊厥药、镇惊宁、利多卡因等麻醉药,β-阻断剂、α-阻断剂、钙拮抗剂、糖皮质激素、抗心绞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氨基糖甙类、头孢霉素、磺胺类、降血脂药、氨茶碱类等应尽量避免与氨甲喋呤配伍使用,以锡增加氨甲喋呤毒性及降低其药效。 氟脲嘧啶:口服及血管内给药均可。室温保存稳定,其水溶液在4℃避光条件下可保存数月。其与灭滴灵、放线菌素、甲氰咪胍、别嘌呤醇、长春新碱伍用时,有可能降低药效并增加其毒性。氟脲嘧啶与两性霉素B、叶酸、顺铂、氨甲喋呤伍用时有利治疗。 阿霉素:血管内给药。可在静滴侧管中推注溶液冷藏不超过24小时,避光。其与异环磷酰胺配伍时,可增加阿霉素的心脏毒性;与红霉素配伍时,可增加6-巯基嘌呤的肝毒性;与丝裂霉素配伍时,可诱导自由基生成,心脏毒性增加;与钙拮抗剂、异搏停配伍时,可使细胞毒性、骨髓毒性增高,增加房室传导阻滞和窦性心律过缓的危险。因此,以上各药配伍时均需注意。阿霉素避免与巴比妥类伍用,否则使用药毒性增加。 长春新碱:只能血管内给药,避光推注。其水溶液可冰箱保存15天。其与足叶乙甙、雷米封伍用时,可增加神经毒性;与氨甲喋呤的细胞渗透作用;与箭毒伍用时,可增加肌松作用;与地高辛伍用可降低地高辛药效。因此,以上各药配全时一定要注意。 顺铂:血管内给药。该药肾毒性较大,用药前后应水化,常规溶于生理盐水。其与非类固醇类抗类药、氨基糖甙类、氨甲喋呤伍用时,可使嗵血流量下降、肾毒性加大,应禁忌配伍。 卡铂:血管内给药。溶于等渗糖水中,在盐水中可产生结晶。卡铂可使肾血流量下降、肾毒性增强,应避免与非类固醇类抗炎药及顺铂配伍。
中药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及.白蔹;;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肉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熟记十八反,十九畏 用药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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